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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 我東西太多,真不知道哪些東西該留?哪些東西該丟?」

網友來信詢問: 我東西太多,真不知道哪些東西該留?哪些東西該丟?」

收拾雜七雜八的舊東西是搬新家或是老屋裝修的第一步,除了勞累繁瑣以外,還得面對家庭成員對舊東西取捨的意見分歧和矛盾,真是煩人,在這裡我要教大家一個簡易的分類法「四分法」,所有東西都適用,每一樣物品都可以歸類成以下四項:

第一項:正在用的:功能正常、常常用得到、雖然有小瑕疵但是修復即可

第二項:值得收藏的:因季節、年齡的改變、將來可能用得到的、還有不可能再製造的回憶蒐藏

第三項:該捐出去的:面對永遠有收不完的東西,在這裡我要嚴肅的提出建議:許多使用頻率過低的東西應該考慮捐贈送人,如果一件物品連續二年沒有使用就可考慮捨棄,這些功能正常但實在用不到,可能因為過時、過氣、不適合自己、或購買時欠思考,就算沒用過幾次,反正用不到,就給別人吧!何必留在那裡一值提醒自己有多蠢。

第四項:該丟棄的:功能殘缺、材質惡劣、有期限的書籍﹝過期的六法全書、陳年的舊雜誌﹞,這類與第三項「該捐出去的」最大差別就是 可能連受捐者都不削一顧,那麼就請它上垃圾車吧!如此才能空出更多空間作為其他收納或者日常使用,何樂而不為呢?

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私人博物館,賦予這些雜貨理解和情感,人和人相處久都免不了有感情,更何況這個疏離的現代,人和東西比人和人相處更久,但是在這個買東西太簡單的時代,如果丟東西也太難,我們會不會太跟不上這個新世界?

如圖,在餐廳的盡頭,冷氣室內機的後方是一個儲藏室,我們利用畸零的空間奢侈的做了儲藏室,儲藏室雖然暫時的解決了丟與不丟的問題,但太會買又捨不得丟遲早儲藏室也會爆炸,做好分類收納才是根本解決的方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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